考入军队院校后经复查合格并取得学籍的学员,满足下列情况者即达到了毕业的基本条件:
(1)按照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;
(2)按照要求完成了规定的军事课程的学习和训练并取得合格的成绩;
(3)政治合格,热爱军队工作,自愿为国防建设奉献青春年华;
(4)身体健康,具备所从事的军事专业要求的体魄;
(5)在校期间表现良好,符合所在院校合格学员的条件。